可以。
1、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2、夫妻理应有难同当,这个时候提出离婚不道义。夫妻一方重病经治不愈,致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对方同意协议离婚也行,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进行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3、法院判决上,如果确认一方重病久治不愈,恢复的希望也很渺茫,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共同经营家庭,对夫妻感情造成了实质性的、无可挽回的伤害,那法院可能会判离婚,但一方应负抚养义务,在财产分割上,会作出有利于病人的判决,因为要保障病人的治疗。
4、此类离婚案件从司法实践看,法院不大主张此种情况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
这个得看情况,具体如下: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此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当婚姻双方当事人就是否离婚,以及夫妻财产分割与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时;主张离婚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由法院判决,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解除。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