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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公证处公证要带哪些材料?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8日|分类:行政复议 |1935人看过


公正对象不同,公证费也是不同的,没有全国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可以参考当地物价局的相关条例。

  公证处公证范围如下:

  《公证法》中明确了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此外,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还可以办理下列事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公证;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公证处公证要带哪些材料?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如监护人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

  4、与公证事项有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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