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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措施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3日|分类:公司法 |575人看过


一、股权激励方案中,常见激励方式有哪些?

  股权激励最常见的四个方式:

  (1)股票期权;

  (2)限制性股票;

  (3)股票增值权;

  (4)虚拟股权。

  二、股权激励方案中,激励对象有谁?

  确认激励资格,应从人力资本附加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三个方面予以考察。

  从人力资本附加值来看,激励对象应该能够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从历史贡献来看,激励对象应该对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增长或管理能力提升做出了突出贡献。从难以取代程度来看,激励对象应该包括那些掌握核心商业机密和专有技术的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

  根据以上原则,我们将公司的激励对象分成了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核心层,为公司的战略决策者,人数约占员工总数的1%—3%;第二层面是经营层,为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管理者,人数约占员工总数的10%;第三层面是骨干层,为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人数约占员工总数的15%。

  三、股权激励方案中,如何确定行权期限?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10年。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满,上市公司不得依据此计划再授予任何股权。之后可以重新订立激励计划。到期的激励计划,期权拥有者没有行权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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