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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债务如何认定?2020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7日|分类:私人律师 |396人看过


 1、因合同所生之债。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与共同生活无关或者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理论上通常用两个标准来判断债务的性质: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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