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24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
第25条规定,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1/2,涉及死因伤残等鉴定的,定应当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
二、医疗事故鉴定费一般多少钱
医疗鉴定是对事故的受害人进行鉴定,需要受害人本人到场;费用问题,必须根据不同程度的案情决定,一般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如果对方有过错,按过错程度支付鉴定费用,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
三、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来交
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在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通知书后,如遇以下三种情况应按要求缴纳鉴定费: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双方协商缴纳预缴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的鉴定,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缴纳预缴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支付鉴定费,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争议处理的申请人支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移交医学会进行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