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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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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的职权范围是什么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8日|分类:公司法 |269人看过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八)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九)调查公司异常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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