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拆迁知识是怎样
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报批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申请听证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涉及社会保障有关事项的,邀请劳动保障部门参加。举行听证的,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纪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当事人的意思。确有必要的,应当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愿放弃听证的,应当填写《听证送达回执》。

二、材料组卷
按要求逐级上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文字材料:
1、省辖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省辖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查意见(附土地开发建设整体方案及控制性规划;涉及划拨供地的,附划拨用地项目名单)。
3、县(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4、县(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查意见(附土地开发建设整体方案及控制性规划,其中涉及划拨供地的,附划拨用地项目名单)。
5、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
6、征地告知、确认、听证有关材料。
7、补充耕地验收文件和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
8、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承诺函(加盖市、县财政部门印章)。
9、占用林地的,应当先办理占用林地审核手续。
10、现场踏看表(见附件4)及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