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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3日|分类:人身损害 |1117人看过


人团体的名称;狭义的姓名仅指公民的姓氏和名字。在生活中很多人将姓名权与名称权混淆,从法律维权的角度讲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区别如下:

  一、姓名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主体有三:1、法人;2、个体工商户;3、个人合伙。

  二、名称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姓名则可以有多个。

  三、名称权在登记范围内具有专用性,姓名权无专用性。

  四、名称权可依法转让,姓名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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