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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合同利息怎么给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2日|分类:债权债务 |374人看过


一、确定借款合同利息的方法

  1、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2、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利率的,其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是不得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这一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民间借贷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计算复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出,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4、民间借贷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二、怎么约定借款合同利息

  1、利息可有可无

  当事人可以约定或不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法律是并没有太多干涉。而在约定借款合同利息的时候,也是完全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

  2、利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

  最高的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三、民间借款合同利息怎么给

  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

  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另外,《统一合同法》还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无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偿还期限已届满,借贷人未按期偿还,或者未规定偿还期限,但出借人再三催告后,借贷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除要求借贷人偿还本金外,还有权要求借贷人支付逾期利息。

  民间借贷合同中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这是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合同能否约定利息这一问题的规定。所以,民间借贷是可以约定利息的。借贷双方要知道该如何约定民间借款合同利息,才能保证其约定符合法律的规定。而要是约定的利息过高,构成了高利贷的话,那此时高利贷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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