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19**********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进口贸易程序-对外洽谈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8日|分类:私人律师 |460人看过


进口商完成上述环节,确定了交易伙伴,并在资信可靠的基础上,可主动与出口商进行磋商,洽谈交易的具体内容。进口贸易程序-对外洽谈这一阶段所包括的环节与出口程序基本相同。

(一)询价

这一环节与出口贸易程序相同。

(二)报价

这一环节与出口贸易程序相同。

(三)讨价还价

品质与价格是进口商最为关注的交易条件。进口商在这一环节中,应特别注意出口商品的质量,必要时可实地考察生产过程及商品质量的控制情况,认为符合要求后再进一步磋商其价格。

(四)接受

这一环节与出口贸易程序相同。

(五)签订贸易合同

这一环节与出口贸易程序相同。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