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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纠纷管辖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395人看过


一、子女抚养纠纷怎么处理

  对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所示:

  1、协商。用这个办法时,父母双方可以在平等协商、自愿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抚养协议。协商相较于其他方法,程序比较灵活,所用时间也比较短,而且还能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2、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选择调解的方式解决抚养权的纠纷。用这个方法时,父母双方均要同意将该纠纷提交一个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调解。这个方式也比较便捷。

  3、当上述两种方法均不能达到解决抚养权纠纷的目的时,双方可以进行诉讼,诉讼虽然程序比较麻烦,历时也比较长,但其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也是解决纠纷方法的一个不错选择。

  二、子女抚养纠纷管辖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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