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新股的决议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新股的程序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公司对社会公开发行新股通常要经过以下程序:1.董事会就增加注册资本提出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表决增发新股事项,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的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2.发行公司就公开发行新股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审核申请。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发行公司申请进行审核,如果符合相关规定予以核准。4.发行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5.发行公司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6.公开发行并要求认股人缴纳股款。7.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公告。
发行新股的作价方案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从理论上讲,公司发行新股的价格应当由公司的投资价值决定,而公司的投资价值则是由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决定的,因此公司发行新股时,主要根据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确定作价方案,但通常还会考虑整体市场状况等因素。
发行新股的变更登记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公司发行新股,必然要改变公司的注册资本,因此,往往需要经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及向公司的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未办理变更登记者,登记机关不予承认发行股份后的变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