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19**********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对合同履行有什么影响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1月02日|分类:劳动纠纷 |287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对合同履行有什么影响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5条第1款规定: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2款规定:

  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范本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2、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