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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工程预付款不得超过多少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8日|分类:经济仲裁 |2400人看过


 一、工程预付款不得超过多少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里规定,工程预付款不能超30%,主要是为了规范风险和便于财务审计,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对重大工程项目,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


  二、建筑工程款税率谁交

  税费是由建设单位付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代缴。

  按我国的税法体系获得收益的主体依据收益额度进行纳税的。施工单位递交的签证单中的税价是构成其报价总额的一项内容。

  就像我们自然人的工资内的所得税一样,是个人收到企业的工资的一部分。原始是企业的钱在我们受益时由我们拿出付税。

  在转包的前提下实际施工人是不能按有效合同来结算工程款的,这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来得出结论,该条规定要没收转包人非法所务。

  其次,工程款组成中包括税金,这里的税金是指工程建设税,应当在工程款计取中一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缴纳,也即事实上是由发包人支付的。实际施工人是没有义务缴纳这部分税金的,实际施工人如果是一个企业,作为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则另当别论。而如果实际施工人是个人,其个人所得超过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谁填写

  竣工验收是国家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验收标准对施工结束的建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果的验收,并且出具有关法律文书。填写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规范的规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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