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19**********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民间借贷基层法院立案程序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5日|分类:债权债务 |490人看过


一、民间借贷基层法院立案程序

  因民间借贷向法院法院提起诉讼的,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管辖。而立案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间借贷的证据有哪些

  (一)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三)若仅仅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则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