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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384人看过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一、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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