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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破坏生产经营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是如何认定的?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5日|分类:刑事辩护 |726人看过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实施破坏生产经营行为时具有泄私愤、报复他人的目的,且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如何认定的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认定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

  2、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3、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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