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19**********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名誉权侵权认定的证据有哪些?侵犯名誉权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3日|分类:合同纠纷 |686人看过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

  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

  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

  (三)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单位处分,当事人精神受打击患精神病,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等证据。

  (四)被告如主张免责,应提供其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清单。

侵犯名誉权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