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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谁交?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8日|分类:交通事故 |845人看过


 一、财产案件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 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二、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 每件50元至500元

  2、1万元以下: 每件交纳50元

  3、1万元至50万元: 执行金额×1.5%-100元

  4、50万元至500万元: 执行金额×1%+2400元

  5、500万元至1000万元: 执行金额×0.5%+27400元

  6、1000万元以上: 执行金额×0.1%+67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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