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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购买公租房需哪些条件?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7日|分类:房产纠纷 |436人看过


  1、根据相关规定土地如果是用作住宅,可以先租后售,但是出租期限不低于五年,出租期限自公租房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计算。在规定的最低出租期限届满后,可以继续出租,也可按核定的价格出售。拟将公租房出售的,应在出租期限届满前一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为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经济适用的房屋是公租房的宗旨。需要强调的是公租房是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的,而是不归个人所有的,公组房的价格一般价格比较便宜,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的公租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3、商品房小区配建的公租房,物业管理品质要与小区其他住房相同,费用不足将由当地政府部门给予适当补助。要先购买公租房,一定要满足的条件是:要符合新就业职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的承租需求。公租房是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的,而是不归个人所有的,公组房的价格一般价格比较便宜,低于市场价格。

  4、在我国,公租房也不是能够一直租下去的,政府也会做出相应的考察。公租房承租对象租住一定年限后,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继续承租;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需要退租,更不能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

2020年国家公租房政策

  1、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3、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5、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百分之十二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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