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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认定?医疗事故侵权责任主体有哪些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1日|分类:医疗纠纷 |463人看过


 依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对医疗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下简称医事法律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如果将这个定义有关事故的词语去掉,医疗侵权的概念就凸现出来。医疗侵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事法律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医疗侵权属于特殊的侵权,与一般的侵权相比较,医疗侵权有自己的特征。

医疗事故侵权责任主体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法律关系的赔偿义务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1、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

  2、个体诊所的医生所致的医疗事故,由该个体诊所的业主即医生本人为赔偿义务主体。

  3、如果是个体诊所的雇用人员致害,则由个体诊所的业主为赔偿义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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