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鹏律师

张晓鹏律师专职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债权债务

  • 服务时间:08:00-22:00

  • 咨询热线:18503857612查看

  • 执业律所:河南匠信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一级鉴定参考

发布者:张晓鹏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538人看过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1级鉴定标准

5.1.1定级原则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1.2一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4)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C.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5)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6)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7)双下肢膝以上缺失及一上肢肘上缺失;

8)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9)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0)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1)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2)小肠切除≥90%;

13)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4)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5)全胰切除;

16)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7))尘肺叁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p="">

18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p="">

19)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p="">

20)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1)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2)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3)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707μmol/L(8mg/dL)。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河南 郑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503857612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56535

  • 昨日访问量

    2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晓鹏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