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晓雁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浙江

曾晓雁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债权债务

  • 服务时间:00:00-22:59

  • 执业律所: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958888153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如何认定是不是属于自首

发布者:曾晓雁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107人看过举报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成立一般自首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
以上缺一不可,如果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也不成立自首。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浙江 温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958888153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0013

  • 昨日访问量

    4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曾晓雁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