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明律师
李伟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3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福建-厦门主任律师执业14年
执业年限14
13599531556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7:00-21:00

组织、协助组织卖淫犯罪案件

作者:李伟明律师时间:2026年09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0次举报
2026-09-10

一、案件概述

本案系多人共同实施的组织、协助组织卖淫犯罪案件。主犯租赁酒店、小区房屋,招募多名卖淫人员,搭建微信群统一管理、按单抽成牟利;被告人龚某等受雇担任线上 “聊手”,负责对接嫖客、谈价、发定位,按单获取报酬,涉案嫖资十余万元,各被告人先后被抓获或主动到案。

二、判决结果与律师辩护要点

法院认定:主犯构成组织卖淫罪,从犯及龚某等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龚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依法认定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从犯,律师据此提出从轻辩护意见被采纳。最终龚某获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同案其他被告人根据地位、作用、前科、自首 / 坦白等情节分别量刑,累犯从重处罚,违法所得与作案工具依法追缴没收。

三、法律警示

1.担任卖淫团伙 “聊手”、拉客、发单、管账等均属于协助组织卖淫罪,并非 “小事”,同样构成刑事犯罪。

2.接到公安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可认定自首,是重要从轻情节。

3.涉黄犯罪一律严惩,切勿因小额报酬参与组织、协助卖淫,一旦涉案将留下终身案底。

涉刑案件应尽早委托律师,争取自首、认罪认罚、从犯认定等有利情节,最大程度维护合法权益。


李伟明律师,系福建尚决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高级合伙人,被评为十佳律师,执业年限已逾十来年,处理过上千个案件。李伟明律师凭借...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厦门
  • 执业单位:福建尚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50220********60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福建尚决律师事务所
1350220********60 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