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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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少年,闯下弥天大祸

发布者:李晓凡律师|时间:2017年03月16日|分类:人身损害 |15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的被告人高甲,刚刚成年,原本在大学校园读书,有交往一个家里做生意的女朋友李一,一切都才刚刚开始。李一接受家里的安排,到国外做生意时,明确交代高甲把其家里的钥匙返还回来。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高甲没有返还钥匙,反而从北京千里迢迢赶到广州,在一个晚上到李一家人居住的房屋实施盗窃。在被李一的哥哥发现后,没有解释他是李一的男朋友,两人扭打,高甲拿刀刺死李一的哥哥,即本案的被害人李某。

  接受本案被害人母亲的委托代理后,内心一直为两个年轻人感到惋惜。小小少年,刚刚成年,一下子创出弥天大祸,身陷囹圄,且被限制减刑。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待其走出高墙,已错失人生最美好的时光。被害人二十多岁,风华正茂,顺风顺水,如果不是这次意外,也会尽情享受人生的美好。两个母亲,一个为儿子东奔西走;一个为儿子眼泪流干,坚决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

  虽然我是律师,本应理性,但是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也不忍心劝解我的委托人要看开之类的话,只能是尽量理解她的心情,抚慰她的伤痛。在她稍微平静时,向其解释现行法律的规定和精神,让她对法院的判决有所心理准备。

  通过代理本案,真心劝诫:凡事不能冲动,三思而后行,一旦创下祸端,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不仅是你自己,还包括你的家人,尤其是你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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