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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认定情形有哪些

作者:崔河川律师时间:2022年10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4次举报

肇事逃逸认定情形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可以认定肇事逃逸的情形是: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关于肇事逃逸认定情形有哪些的问题

一、肇事逃逸认定情形有哪些

1、可以认定肇事逃逸的情形是: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和逃逸肇事是不是一样

驾车逃逸和肇事逃逸是一回事的:

1、弃车逃逸,是指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有关负责部门赶到现场处理前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2、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弃车逃逸与肇事逃逸都会加重处罚,只是以逃跑时有没有留下车为区别,是法律上为了一些特别情况而定的词汇;

3、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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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河北-廊坊
  • 执业单位:河北律清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1020********8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