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大、法律关系复杂,争议焦点集中在实际履行合同认定、法院主管权、工程款与总包配合服务费确认三大核心问题。
施工单位承接大型央企总包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双方先后签订框架协议与劳务分包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总包方拖欠剩余工程款及配合服务费未付。施工单位委托陈洪保律师提起诉讼。
办案过程中,对方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仲裁条款为由,抗辩法院无主管权,意图阻碍诉讼进程。陈洪保律师紧扣**“实际履行合同”核心,结合施工范围、结算方式、付款记录、微信对账等完整证据链,充分论证案涉争议应适用无仲裁条款的框架协议**,法院依法具有主管权。
同时,律师精准梳理结算数据、配合服务费组成及利息起算点,全面还原欠款事实。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认定本案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判决支持剩余工程款、配合服务费及相应利息,为施工企业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陈洪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