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卡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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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工程建筑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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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卡方、曾瑛律师代理法援残障人士维权案件成功调解,获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发布者:周卡方律师|时间:2018年09月19日|分类:法律顾问 |594人看过


2018年8月23日,当事人黄某的母亲原某专程赶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为法援处工作人员及代理律师送上锦旗,对法律援助为其争得合理的赔偿表示由衷的感谢。

当事人黄某患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判定由其母亲原某作为法定代理人。黄某原是某数字公司的员工,曾于2011年、2014年先后两次与该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第二次合同约定期限为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之际,黄某与原某多次向某数字公司表示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该公司不予理会。此外,该公司支付黄某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且未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因此,黄某决定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7年12月5日,市法援处依法受理后指派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周卡方、曾瑛律师承办该案。经过向黄某详细了解案情,分析现有证据材料,法援律师于2017年12月11日向某数字公司发送律师函,敦促该公司依法和黄某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对方回函确认劳动关系,但也提及“黄某某违反我司规定长期未上班,我司已按法定程序依法与其解除合同”为由不予续签,也不予补偿。因此,法援律师决定启动仲裁程序,然而在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过程中,却遇到一个难点:立案时黄某已年满18周岁,按法律规定其母原某不必然作为其的法定代理人。原某当即感觉此案没有希望了,情绪表现非常失落。法援律师一边安慰她不要灰心,一边通过对该案的重新研究和梳理,建议她先走确认限制行为能力的法定程序,通过这个程序,由法院顺利指定了原某为黄某的法定代理人,使案件打开了关键的突破口。

经过法援律师的不懈努力,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2018年8月16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后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某数字公司在2018年8月24日前一次性向黄某支付15000元。原某对此结果非常满意,也非常感谢法援律师付出的努力。

周卡方、曾瑛作为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的法援律师,长期致力于公益法律服务。其表示,将带领团队继续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发挥法律公益志愿者的职能,为提高法援服务力度与服务质量,为幸福美好广州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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