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某曾任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企业总经理,从企业的成立到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以及日常经营的大事小事,路某可谓兢兢业业,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都很少休息。在工资待遇方面,除了最初的几个月拿了满额工资以外,后期数年时间内,董事长都以企业经营困难为由扣发部分工资,承诺所欠的工资等企业经营效益好了以后会补齐差额。2017年初,路某被董事长辞退,只补发了部分工资,所欠剩余工资拒不支付。
为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路某找到了山东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柳伟律师,请求协助维权。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于近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支付所欠路某工资、加班费等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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