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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妻子擅自中止妊娠
是否侵犯丈夫的生育权?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暴
被认定为虐待吗?
以上这些问题
都有明确答案啦!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就上述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从法律层面上进行了明晰,并且将于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施行。
没有经过商量,妻子擅自中止妊娠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明确,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彩礼在什么情况下能要回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前父母帮忙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归夫妻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延续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暴认定为虐待
《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的修改制定中,要考虑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同时,还要注重引导树立良好的家教、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文明建设。
比如在《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基础上,将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认定为虐待,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鲜明价值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