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传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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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墨斗鱼”的无奈

发布者:周传豹主任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2748人看过

  每日开车行驶在马路上,经常可以碰见一些“墨斗鱼”——冒着黑烟的公交车。这种车辆一旦启动或者加油门时,就会像大海中的章鱼和乌贼似的,从后面排出一股股黑色的浓烟,令附近的机动车快速关闭车窗,自行车四处躲闪,行人更是遭殃,要么被动地吞云吐雾,要么四散奔逃,要么骂声一片。每每这时,真想拦住公交车的司机,让他下来,向大家道歉,然后不再继续害人。

  近年来,随着汽车进入家庭,机动车越来越多,城市道路尽管飞速发展,却也无法适应过重的交通压力。于是,大力发展和扶植公交行业,成为各地、各级政府的共识。但是,发展和扶植绝不是纵容。面对日益恶化的生存环境,环境保护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墨斗鱼”在街上横行霸道?是政府部门不管吗?是人们离不开公交行业中的“害群之马”吗?是没有百姓反映这个问题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症结所在】

  笔者看来,究其原因,是政府的监管不力使然。具体有三:

  一、车辆年审存在漏洞

  公共交通部门过于注重经济效益,多拉快跑,忽略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实际上,机动车只要加强保养,黑色的尾气是可以减轻,甚至杜绝的。那么,在每年的机动车年审时,这些车是怎么通过的?交通管理部门是否尽到了监管职责?

  二、一线管理职责不明确

  交通警察是一个令人尊敬的职业,也是一个比较辛苦的职业。交警在指挥交通时,既要忍受着飞扬尘土的侵害,更经常遭受墨斗鱼尾气的毒害。这严重地影响着人民警察的身体健康,当然,同时其他交通参与者也是深受其害。可是,为什么交警不能喝退墨斗鱼呢?为什么不能加以处罚呢?面对恶习,一旦无法管理,久而久之,会熟视无睹,麻木不仁。

  三、管理的真空

  面对墨斗鱼的猖獗,环保部门、客运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都有管理的职责。可是,正因为都应该管,才造成了各部门纷纷推托,“踢皮球”,最终没有人管的现状。于是,老百姓的投诉,也就变成了投诉无门。

  【治理对策】

  为了社会的进步,为了环境的改善,为了人民的健康,政府部门之间应摆脱部门利益的束缚,依法行政,齐抓共管,并充分依靠群众力量,从源头上根治“墨斗鱼”,还我们的城市以蓝天!使我们面对“墨斗鱼”,不再无奈!

  相关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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