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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赡养义务尽到了吗?

发布者:赵亚兰律师|时间:2017年10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638人看过

你的赡养义务尽到了吗?

    古语云:羊有跪乳之恩,乌鸦有反哺之情。

每个人年幼时都由父母尽心抚养,直到成年自力更生甚至成家后仍在接受着父母的帮助。当父母年老无法照料自己时,我们也应该去照顾他们。那么接下来您可以看看您的赡养义务是否尽到了呢?

一、关于赡养的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二、赡养费范围及给付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赡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费给付范围和标准,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一)基本赡养费,可以根据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当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的比例(20%到30%)进行计算;

(二)生病治疗费用。如有保险报销则除去报销后,其余费用应按实际的医疗票据额计算;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无法自理的老人或子女无法照料的,护理费用应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护理雇佣人员报酬标准计算;

(四)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以及必要的保险金费用。这些费用应以相应的实际支出发票为依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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