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经营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2016年4月份始共同出资在×××××××经营蔬菜批发,现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补充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以×××个人名义设立个体工商户,事实上三名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共享盈利,共担亏损。
2、名称:×××蔬菜经营部。
3、经营场所:×××××××市场C区摊位。
4、合伙期限:无限期经营,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可终止。
5、经营范围: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等。
第二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乙、丙三方各出资人民币26万元,出资总额为78万元。三人出资在2016年4月已全部到位并投入经营,其中48万元已用于购买×××××××市场C区摊位,另30万元用于平时周转经营。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资产投入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应当予以返还各合伙人。
第三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按照经营需要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经营管理、相互监督。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多数意见决定。
2、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合体合伙人负责。
3、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4、合伙经营帐目由三人共同管理,各自记录自己的业务帐目,于每一季度底三人对帐、扎帐,计算盈亏。
第四条 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平均分配。
2、全体合伙人平时不拿任何工资、资金、收入,三人于每一季度底对合伙经营帐目进行对帐、扎帐时,对盈余进行平均分配。
3、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在经营期限内,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或者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经营的法定事由的,合伙人可以要求退伙;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借贷,因此行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挪用合伙经营款项,如发现挪用,应当向合伙组织补偿相当于被挪用款项10倍的数额。
3、禁止合伙人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组织相竞争的业务。
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组织进行交易,如因此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5、因×××××××市场C区摊位系合伙资产,登记在甲方个人名下,禁止甲方擅自转让。如甲方擅自转让,除应当返还其他合伙人相应资产份额外,还应赔偿其他合伙人相应资产份额两倍的损失。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组织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全体合伙人应根据资产状况进行清算,并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2、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3、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的办法处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经营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份三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