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生贵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医疗纠纷房产纠纷改制重组合同审查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淡化技术 回归实务 你准备好了吗?

发布者:张生贵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2727人看过

法院审判案件是有一套严格规范的,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一个案件进入法院,要做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结果,一般须经过庭前准备、法庭调查、质证认证、案件评议等法定程序,单就证据而言还有举证时限、庭审证据交换、举证、质证、认证等技术性程序,从立案到判结既有阶段区分又有时限制度,普通案件的当事人往往要等一至六个月才可能会有结果,这样的审判理念有人称之为是方便法院审案而不是方便当事人诉讼,我们知道,审理和判决是解决矛盾的是种过程和方法,审理案件本身就是解决矛盾,但是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又存在着审判技术同当事人需求的效率之间的矛盾,当事人之间引发的纠纷或矛盾处理的不好或不公还有可能会引发更大更持久的矛盾,要保证技术和严格的程序就会影响效率,只讲究保证效率又会妨害法律技术的适用,如何切实保障正确合法化解矛盾,多年来,审判实务界费尽心机研究对策,从认定客观事实到认定法律事实、从证据无限提交到规定证据时限;从马锡武审判方式到座堂问案;从重调轻判到全程调解,从方便当事人诉讼到方便法院审案,一系例措施的运用都难以最终成为好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审判方式的改革却客观上反映出同当事人越来距离越远的趋势,技术性很强的审判给当事人带来的是沉重的负担和难以应对的局式,为缓解这种突显的矛盾,最近又有声音呼吁要淡化审判技术,注重解决纠纷,从实务出发,真正的方便当事人诉讼,在举证质证认证上要以当事人为重,证据提交时限放宽以解决纠纷为要件,当事人未聘请律师的法官可以释明法律进行提示和指点,开庭审理方式可以根据案情具体情况由审判人员确定,多种方式贯穿调解,真正做到化解矛盾平息纠纷。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