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实现离不开秩序,秩序的形成又离不开规则,因些,一个社会必须首先拥有足够多的理性的规则,然后才有大众的自由,不过现实却往往不遂人愿,规则越多,秩序越乱,规则越多,自由越少。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每一个人都需要获得一个安全的、自由的空间,而这个空间是由规则来划定的,规则的真正使命是确认和捍卫人的自由。
我们需要的规则应当是理性的,否则他不仅要与自由失之交臂,更可能成为自由的樊篱,国家通过强制力用以对抗和抑制对自由的滥用,这种以威胁方式使用的强制,仅仅指向那些众所周知的并因此可以为任何人加以避免的境况,因此,规则之剑正是通过设置可预见的强制来捍卫自由。
规则的强制来源于立法,而规则的理性导源于社会,立法创制规则的躯壳,是在承载社会预期,创制规则的过程只是对公众的经验性预期,法律家的理论性期作出技术性的整合的过程,否则,即有擅改民意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