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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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标事宜的主体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5月13日|分类:商标 |1701人看过

商标法

     第十八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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