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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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存货币的消费保管合同与储蓄合同的区别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5月04日|分类:合同审查 |621人看过

      二者是不同的。寄存货币的消费保管合同的目的侧重于为寄存人保管货币,一般不向寄存人支付利息。而储蓄合同中的存款人的目的除有保管货币的目的外,还有获取利息的目的。在我国,储蓄合同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有名合同,因此归入消费保管合同实无必要,而且不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金融业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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