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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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义务的规定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9日|分类:票据 |1028人看过

合同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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