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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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买卖中买受人认可标的物的规定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2月24日|分类:合同审查 |608人看过

合同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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