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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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价款地点的规定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2月23日|分类:期货交易 |379人看过

合同法        第一百六十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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