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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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争议处理方式规定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2月18日|分类:合同审查 |290人看过

   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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