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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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赔偿费能主张过高反悔吗?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7年12月16日|分类:人身损害 |580人看过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受害人赔偿因犯罪行为导致的损失,受害人对犯罪行为表示谅解,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通过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成立并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依法撤销、变更不得反悔。刑事和解与一般民事交易活动不同,其本身具备相当特殊性。不仅在于赔偿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亦有弥补被害人精神损害,修复业已破坏的社会关系之功效。因此刑事和解所支付的费用原本就理应高于刑事判决所确定的赔偿数额。不仅如此,在双方和解以后,司法机关会将此作为十分重要的法定情节予以考量,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理。故一般不得以费用过高为由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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