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 执业资质:1330720**********

  • 执业机构: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死亡公证书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7年12月11日|分类:人身损害 |487人看过

             1.格式 死亡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写明调查的材料,包括档案记载、知情人证明等)兹证明××
×,男(或者女),于×年×月×日在××××(地点)因××(死亡原因)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说明
  死亡与出生一样,也是很重要的法律事实,也能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关系的发生、
变更和消灭。而死亡最重要的是死亡日期。死亡公证就是公证机关对公民死亡这
个法律事实所进行的证明。办理死亡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1)申请人应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
  (2)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资料:①申请人的身份证明;②申请人与死
者关系的证明;③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出具的证明和户籍管理机关注销户
口的证明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