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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稽查通知书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8日|分类:海关商检 |987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稽 查 通 知 书

  (正 本)

  关稽通( )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关自 年 月 日起对你单位实施稽查。请收到本通知书后按下列范围准备相应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海关稽查期间,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代表应当到场配合海关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稽查范围:你单位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期间

  必要时,海关可对你单位其他进出口情况进行稽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海关印章)

  年 月 日

  此件交被稽查人

  被稽查人权利义务和海关职权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被稽查人权利义务和海关职权义务如下:

  一、被稽查人的权利义务

  (一)被稽查人的权利:

  1.申请海关稽查人员回避。

  2.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

  3.检举、控告。

  4.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被稽查人的义务:

  1.设置、编制和保管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

  2.接受海关稽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

  3.配合海关行使查阅、复制、检查和询问等职权。

  4.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海关职权义务

  (一)海关的职权:

  1.查阅、复制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检查生产经营情况和有关货物;询问有关人员。

  2.查封、扣押进出口货物和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

  3.委托专业机构作出专业结论。

  4.其他依法可以行使的职权。

  (二)海关的义务:

  1.出示稽查证件。

  2.依法回避。

  3.保守商业秘密。

  4.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稽 查 通 知 书

  (副 本)

  关稽通( )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关自 年 月 日起对你单位实施稽查。请收到本通知书后按下列范围准备相应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海关稽查期间,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代表应当到场配合海关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稽查范围:你单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

  必要时,海关可对你单位其他进出口情况进行稽查。

  特此通知。

  (海关印章)

  年 月 日

  此通知书正本我单位已收到。

  被稽查人代表签名(被稽查人印章):

  年 月日

  此件由海关留存

  被稽查人权利义务和海关职权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被稽查人权利义务和海关职权义务如下:

  一、被稽查人的权利义务

  (一)被稽查人的权利:

  1.申请海关稽查人员回避。

  2.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

  3.检举、控告。

  4.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被稽查人的义务:

  1.设置、编制和保管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

  2.接受海关稽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

  3.配合海关行使查阅、复制、检查和询问等职权。

  4.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海关职权义务

  (一)海关的职权:

  1.查阅、复制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检查生产经营情况和有关货物;询问有关人员。

  2.查封、扣押进出口货物和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

  3.委托专业机构作出专业结论。

  4.其他依法可以行使的职权。

  (二)海关的义务:

  1.出示稽查证件。

  2.依法回避。

  3.保守商业秘密。

  4.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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