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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婚姻法】新婚姻法中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作者:郑凤凤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8次举报

新婚姻法中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1、个人继承财产

关于遗产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将按照继承的法律顺序进行,但如果有遗嘱,则将按照该遗嘱执行。例如,如果该男子的父母去世,在死亡之前清楚地说明归该男子名下,那么这些财产女方无权分居。


2、男人在结婚前全额买的房子

新的婚姻法规定,房屋的分割不取决于房地产证书上是否有女性的名字,而取决于财产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获得的。结婚后,男人的父母为这所房子买了房,而女人则无权分拆。这些情况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3、男子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存期间,避免不了给对方买一些礼品,比如说衣服、鞋子等等,离婚时女方想把个人物品必须清楚地区分拿走这一部分。这些财产属于该人的个人财产,不算作配偶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就是关于新婚姻法中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知识。在离婚时婚前的个人财产、个人继承财产、婚前个人全款所购买的房产等是不用进行分割的,所以想要靠结婚发家的可以死了这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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