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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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达成调解后是否负刑事责任

作者:李崇圣律师时间:2017年08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78次举报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达成调解后是否负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主要以上的责任人认真悔罪,积极赔偿,得到受害者家属充分谅解,签订充分谅解协议书并签字,然后带上谅解协议向检察机关陈述悔罪经过,检察院视情况能办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投案自首,自愿认罪,全部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流程如下: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一审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调解成功还要判刑吗

调解的只是民事赔偿问题,这个和刑事判决没有必然关系,只能说要是在民事赔偿方面积极赔偿,和取得受害方的谅解的话,在量刑方面可以从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和死者家属和解后检察院会不会不起诉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和死者家属和解后,要根据具体情节等情形,符合如下情形,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崇圣律师,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烟台民商事委员会委员,小额诉讼团队负责人。主要执业领域:交通事故纠纷,劳动纠纷,小额...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烟台
  • 执业单位: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620********41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