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远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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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要坐牢吗?

发布者:李远萍律师|时间:2018年04月03日|分类:债权债务 |2386人看过

通常我们谈及的借钱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一般的处理方法就是出借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很少人会联想到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某些“借钱”不还的情况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严重的还有可能坐牢的。下面,小编给您详细分析。


一、恶意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1、恶意透支要同时符合下列情况

a.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没有还款的意思)

b.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

c.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

2、如行为人涉嫌恶意透支的,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仍然要向银行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否则刑事处罚结束后仍有可能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坐了牢仍然要还钱。)


3、透支数额与量刑

涉嫌的罪名:信用卡诈骗罪

透支数额

认定

量刑

1万≤透支数额<10万

数额较大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0万≤透支数额<100万

数额巨大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00万≤透支数额

数额特别巨大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因此,对于使用信用卡的小伙伴,一定要常常注意自己的使用额度和通知信息。

二、“借钱不还”型诈骗,名为借款实为诈骗。

1、“借钱不还”型诈骗符合以下特征

a.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b.具有欺骗性,即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

与民间借贷的根本区别:民间借贷是想还还不起,诈骗是不想还。

2、诈骗罪中,广东地区立案量刑标准

a.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立案起点: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b.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立案起点:四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往往会进行严格审查。

三、法院判决还钱而拒绝钱的,“拒不履行判决罪”

1、《刑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罪,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体包含哪些情况?

A.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

B.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C.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D.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E.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F.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债务人有钱最好及时还钱,别把债权人惹急了,否则到时间免不了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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