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平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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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江苏典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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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益律师有感

发布者:钱平平律师|时间:2016年02月16日|分类:劳动纠纷 |523人看过

法律职业共同体

 ----在法院值班做公益律师有感

   我一直认为法官和律师之间是那种“剪不断,理更乱的纠葛不清的关系”,因为我们都属于法律职业的共同体,在普通百姓看来都是断案的,甚至还些不懂的人称我们律师为法官或者叫法官为律师。

我曾有幸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做过公益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或代写诉讼文书。

我记得当天上午一上班就满满的人排在立案窗口咨询如何起诉,立案窗口就一位工作人员,难免有些应付不过来他一句你一句的询问,我看到这种情形就站在边上说:“我是公益律师,如果你们有不懂的可以到我这边来咨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连连点头说:“对对对,她是我们法院的公益律师,你们有不懂的可以过去问问她,放心,是不收费的......”,一转眼长长的队伍缩短了很多,他们到我桌前,“这个材料要几份”、“这个请求怎么写”、“我这个官司该怎么打”、“我花钱打官司最后拿不到钱怎么办”......我耐心的一一为他们解答或帮助他们写了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等等,事后我还听到有个弱弱的声音“法院都配上律师了,真好”。我心里明白他们都是老百姓都不懂法律,正是需要我们这些法律人帮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的手段帮助他们维护自身的权益,此时立案窗口的那位工作人员也终于可以坐下稍作休息喝一口水了,他看看了我会心的笑了。

是的,我们律师更多的时候是需要承担起这种社会责任,经常和法官更多的互动互助,把法传给更多的人,把爱传给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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