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里约定好
房屋的层高是2.95米
但业主在交房验收时
却发现层高只有2.9米
差了5厘米的高度
能退款吗?
近日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房高“缩水”5厘米 业主起诉开发商索赔
法院判决退差价 多户业主齐起诉 赔款高达647万余元
为啥这么判? 法官这样说! 崇川法院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庭庭长葛表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同时商品房的建设还应符合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约定。 鉴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需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故开发商所售房屋层高一般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层高“缩水”问题一般不会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亦不会达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一般不构成根本违约。 但是,层高出现“缩水”,证明开发商明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房屋层高已无法改变,客观上不能采取补救措施,故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基于对所购房屋整体空间的利用,实际层高的减少会致使房屋可使用空间相应减少;同时,层高“缩水”将直接导致房屋成本价值的减少,主要包括土地成本、建筑成本及房地产开发费用,开发商得以降低成本并由此获益;再者,层高“缩水”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房屋再交易的市场价值,该预期利益损失理应由违约方承担。 综上所述,在合同未约定层高“缩水”损失赔偿标准的情况下,应当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发,综合考虑合同的履约情况、当事人预期利益、层高实际误差、对房屋使用价值及市场价值的影响程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可以通过计算层高误差比而据实结算房价款,较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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