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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免于刑事处罚案

发布者:张心富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913人看过


刘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免于刑事处罚案

     【温馨提示】统河律所向您推荐本所张心富律所代理的刘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免于刑事处罚案。刘某某因涉嫌犯罪被刑拘逮捕,张律师根据案情和卷内证据说服刘某某能认罪认罚,先办理取保候审获取人身自由,后经法院审理被免于刑事处罚。

 一、基本案情:

    刘某某系河南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物负责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于2018年43日被刑事拘留,201859日被逮捕,201996日被取保候审。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济阳检公刑诉(2019)36号起诉书指控孙某某、才某某、刘某某等15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226日向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济阳区人民法院于当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19)鲁0125刑初43号,于2019513日至17日,820日至95日、1224日至1227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201982日、126日,公诉机关分别以济阳检公诉刑变(20191号变更起诉决定书和济阳检公诉刑变(20195号变更起诉决定书决定变更起诉。在审理过错中,公诉机关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分别于2019517日和95日建议本案闫其审理。同年617日和105日,法院根据公诉机关提请,恢复了对本案的审理。经报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本案审理期限延长至2020225日。202026日,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2020327日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恢复审理,并于2020331公开宣判。

二、辩护思路和经过:

被告人刘某某被济阳警方刑拘后,刘某某在济南看守所羁押期间经同监室人员推荐,指定要张律师为其辩护律师。张律师和刘某某会见时始终否认自己参与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理由2017年6月被某某公司聘为财务负责人,仅负责公司电商平台、代收代缴车辆保险和日常开支等业务,其业务范围不涉及利用该公司“SCRM管理系统”收取各县级代理发展注册会员的代理费及返利,没有对公司涉案传销活动的“SCRM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的权限。

在该公司因涉嫌传销违法活动被湖南省石门县执法部门2017年7月5日立案查处停止后,刘某某8月份参与了该公司9笔代理费返利和代付车辆购置税及个别普通会员代理费退赔处理工作,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因此根据刘某某的要求,在法院2019513日至17日开庭审理期间,张律师准备按照无罪为其辩护。根据开庭期间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本次开完庭后,刘某某态度才发生转变,知道公诉机关掌握了自己自20177月起负责公司传销活动代理费收取和返利工作的证据,并有相关涉案金额的鉴定报告,据此愿意认罪认罚,本律师让其写出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书,和公诉机关和法院沟通,申请司法机关对刘某某取保候审。2019820日至95日再次开庭期间,公诉机关宣读了刘某某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书,建议对刘某某宣告缓刑。本律师在庭审中提出刘某虽然系某某公司财务负责人,但不是涉案传销组织的成员,也没有参加涉案的传销活动,仅是在公司经理李某某的领导下,参与了传销活动部分代理费收取及返利工作,对传销组织的发展壮大发挥了关键作用而涉罪,在传销犯罪中居从属地位,系从犯,刘某某能认罪悔罪,犯罪情节较轻,望法院对其减轻处罚,缓刑或者免刑。

三、法院判决及分析认定

   法院经审理于2020年3月20日下达了(2019)鲁0125刑初43号刑事判决,并于3月31日当天宣判。合议庭经评议认为,孙某某等1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了参与人员三十人以上、三级以上的层级,以发证人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刘某某作为传销组织以河南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名义实施传销活动的财物负责人,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职责,在共同犯罪中其辅助作用,系从犯且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系坦白。根据法律规定判处刘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免于刑事处罚。

四、案后感言

本案共有15名被告人同案受审,由于几名被告人不认罪,辩护人做无罪辩护,使得本案审理光开庭时间就持续了将近一个月时间,开庭时间之长也属本律师职业生涯的首次。纵观本案被告人庭审中的供述和律师辩护,以及刘某某的态度由不认罪到认罪认罚的转变,本律师深有感触,在卷内有罪事实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应当说服被告人承认事实,端正态度,这样才能被法院公正处理,从轻处罚。仅对刘某某而言,由于开始和办案机关有抵触情绪,始终认为办案机关追责错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因此未能在第一时间内取保候审出来,在看守所羁押一年半后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坚持,使得自己失去了人身自由,在认罪认罚后和很快就被取保候审获得人身自由,并免于刑事处罚。因此做为辩护律师,看到经过自己努力,使得被告人获得人身自由,并被免于刑事处罚,也由衷的高兴,祝愿刘某某在今后的生涯中要好好珍惜自由,不要再参与传销犯罪触犯法律。

                     统河律所张心富

                     2020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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